为了确保工作室各项工作有效开展,更好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,提高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,工作室成员须遵守下列制度。
一、工作室例会制度:
工作室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,讨论本学期计划,确定成员阶段工作目标、工作室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;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,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,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;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会,总结经验成果,梳理存在的问题,研究解决的办法。
二、工作室实践锻炼制度:
工作室成员积极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,每年不少于20天。
三、工作室社会服务制度:
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企业培训,提供信息咨询、技术指导等服务。
四、工作室工作制度:
1.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《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》,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,规定双方职责、权利及评价办法。
2.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,安排培训过程。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、教、培训工作,完成相关工作任务,并有研究成果。工作室建立定期主题研讨制度、由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,定期集体研究,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。
五、工作室考核制度:工作室领衔人由“名师工作室”工作领导小组考核。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领衔人和领导小组负责。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、理论提高、管理能力、教育教学能力、研究能力、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,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;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、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。
六、档案管理制度: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,并由领衔人兼管。工作室成员的计划、总结、听课、评课记录、公开课、展示课、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、归档、存档,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证据。